刘国强:保护举报人需要树法律理性权威
最近,刘国理性网上曝出的强保权威“房叔”、“房姐”等“房亲”系列让人惊心,护举而据中青报和新京报等媒体报道,报人在对这些涉及重大腐败行为查处进展缓慢的需树同时,报料人却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法律威胁,房嫂的刘国理性报道人陈秀萍多次受到不明身份人的当面威胁。 举报人受到打击报复的强保权威现象远非个例。虽然不少举报对象最终受到了惩处,护举但举报人往往也代价巨大。报人 首先,需树举报人受到报复有其必然性,法律毕竟举报人往往是刘国理性“以下犯上”、“以弱犯强”,强保权威被举报者并不能立即受到惩处,护举他们会利用自己的权力进行报复。但从另一个方面来说,举报者所拥有的最强大的武器就是社会的公义。因此,保护举报人就是保护社会的良知,要从根本上解决举报人保护不力的问题,就必须树立基于这一基本是非的法律理性权威。 而现实正是缺乏这样的理性权威,法律保护不到位,权力得不到制约,是举报者遭遇不公的根源。举报人遭遇到的困境,通常表现为举报人信息泄密、举报人被蓄意抹黑、举报材料不能得到有效受理,以及权力部门难以公正地对举报事件作出处理,等等。以泄密为例,实名举报并非公开举报,它是公民的法律权利,纪检监察部门对保护举报人的信息有法律义务。如果受理部门因为工作方式不当,或是由于利益、人情等关联而违背保密义务,受理机构也就由此丧失了其理性权威。而七成的举报人遭到报复,近半数的受访者对实名举报持不信任态度,说明相应的受理部门并不能维护自己的理性权威,秦香莲的举报材料转给陈世美的笑话闹多了,公众也就由此将相关部门视为官官相护的利益共同体,实名举报就会失去民意基础。 树立理性权威的关键在于维护法律的独立性。从当前的情况看,对地方一把手缺乏有效监督,是较突出的问题。纪检监察等部门的运行,在有的地方直接受制于地方一把手。在没闹到不可收拾,或者没有更高层压力的情况下,对举报的处理很难超越领导意志。 从保护举报人的制度设计看,问题也较突出。主要表现为对举报人重奖励而轻保护,对打击报复行为重惩处而轻预防,对举报人保护范围狭窄,保护措施不力。这些可以通过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来弥补,一些地方正在尝试的举报人单线联系制度,以及实名举报落实问责制度,都能起到较好的作用。 当前新媒体兴起为举报人提供了新的公开举报平台和舆论保护,也使民众对现代政治伦理有所认知并能热情参与时,相信这一切对建构法律的理性权威也能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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