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用鞭刑加重“不得已的恶”
刑事犯罪高发怎么办?用鞭如何对犯罪嫌疑人形成长期的威慑力?近日,列席广东省人代会的刑加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处长陈伟才建议:引进新加坡的得已的恶“鞭刑”。 陈伟才的用鞭建议甫出,便引发公众热议。刑加对此建议,得已的恶不少民众皆持“无条件反对”意见,用鞭认为增设野蛮的刑加鞭刑是在“开历史倒车”,是得已的恶践踏尊严人权与野蛮粗暴的手段,与法治文明、用鞭保护人权的刑加要求相悖逆。但也有民众对此建议表示“有条件”支持,得已的恶认为对于那些贪官酷吏,用鞭不鞭不行。刑加 对于民众“适用于贪官酷吏”的得已的恶“有条件支持”,是对贪腐深恶痛绝语境下的非理性情绪表达。这种非理性的声音,并不能成为“鞭刑入法”的参考意见。 法治需要的并非简单的打屁股式惩戒,而是在于建立秩序维护的机制。等到真正需要实施惩戒的时候,说明不幸或者伤害已经发生。或者可以这么说,法治的意义,是提前在民众心中设立行为标尺,而不是事后对犯错的人们大刑伺候。文明的社会,总是尽最大的可能保护人权和捍卫尊严,这也恰恰是法治的核心价值所在。 刑罚的设置,实际上属于一种不得已的恶。为什么提倡死刑等剥夺人生命的刑罚要慎用,目的便是警惕和预防这种“不得已的恶”被扩张和滥用。 而要防止这种“不得已”的恶被加重,除了约束已有的刑罚手段,还需避免更多的刑罚手段尤其是酷刑进入法律。陈伟才建议“鞭刑”这种野蛮而残酷的肉刑入法,无疑是让这种“不得已的恶”再添罪孽。虽然新加坡在制度、司法上具有先进性,但侵犯人权、践踏尊严的“鞭刑”是落后和野蛮的,又有何借鉴的意义? 法治建设,不能迷信手段,更不能滥设、滥用刑罚这种“不得已的恶”。刑事犯罪率高怎么办?如何对犯罪嫌疑人形成长期的威慑力?当然需要司法机关在预防犯罪上多下工夫,只有提前干预和介入,才能尽可能避免犯罪的发生。如果只是依赖和迷信惩戒手段,司法职能机构只懂得“处理后事”,即便刑罚再严苛残酷,也恐怕难以换来长治久安。只有加强防范、提前干预,方能让个体与社会双双受益。 鞭刑入法的建议,缺乏对人权和尊严的考量;对刑罚手段的迷信,误解了法治的价值和归依。让鞭刑入法,无疑将加重刑罚这种“不得已的恶”,加大了人权失陷的可能。基于人权保障,无条件反对“鞭刑”等酷刑入法应该成为社会共识。(作者 时言平)
-
上一篇
-
下一篇
- 最近发表
- 随机阅读
-
- 伊朗外长与沙特外交大臣在南非举行会晤
- 县委书记、县长王静娴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高新区工作汇报
- 2023年度省市民生实事集中督查调研座谈会在民召开
- 县委书记、县长王静娴带队赴北京索为系统技术有限公司招商考察
- 百吨冻猪肚牛肉臭味扑鼻!江门两人涉嫌走私被抓,案值千万
- 民权县大兴调查研究狠抓作风建设工作推进会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召开
- 全县防汛工作视频调度会召开
- 县委书记、县长王静娴督导河道行洪安全工作
- 9大灾难食物 能躲就躲
- 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调研组莅民
- 县委书记、县长王静娴调研重点项目建设情况
- 《民权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评审会召开
- 学烧泉州菜 闽南海蛎煎
- 县委书记、县长王静娴主持召开制冷博览会协调会议
- 县政协主席周明河带队赴浙江华美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参观考察
- 县委书记、县长王静娴参加社会科学文学艺术界别分组讨论
- 形体冠军每天午餐必吃西兰花
- 县委书记、县长王静娴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高新区工作汇报
-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县长毕道喜暗访国家卫生县创建工作
- 县领导贾涛、张志刚督导文明村创建和反诈工作
- 搜索
-
- 友情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