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拟对婚姻法作解释:子女可选父母姓氏外其他姓
中新网北京10月27日电 中国立法机关拟对民法和婚姻法相关条款作出解释:中国公民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母姓,中国同时有正当理由的拟对女也可选取其他姓氏。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27日在北京开幕,婚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向会议作民法、法作婚姻法有关条款解释(草案)的解释说明。 民法中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选父有权决定、母姓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氏外姓名”,而婚姻法中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其姓可以随母姓”。中国 “实践中存在对上述规定理解和执行不一致,拟对女一些地方制定的婚姻规范性文件和标准也不同,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遇到一些实际困难。法作针对现实问题,解释对民法通则和婚姻法的选父相关规定释明法律含义,是必要的。”信春鹰说。 信春鹰表示,姓氏体现着血缘传承、伦理秩序和文化传统,公民选取姓氏涉及公序良俗。通过法律解释,明确公民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符合中华传统文化和伦理观念,符合绝大多数公民的意愿和实际做法。 实践中,也有一些公民因回复祖姓、由他人抚养等原因,在父姓、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信春鹰表示,考虑到社会实际情况,公民有正当理由的也可以选取其他姓氏。 信春鹰说,此次解释(草案)内容包括:公民依法享有姓名权。公民行使姓名权,还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公民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母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择姓氏: ——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因由法定抚养人以外的人抚养而选取抚养人姓氏; ——有其他正当理由。 信春鹰表示,为充分尊重少数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草案还明确:少数民族公民可以根据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选取姓氏。(记者 蒋涛 郭金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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