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桐乡市公证处主任被曝年入80万 纪委调查
中新网嘉兴10月20日电(赵小燕)17日,浙江证处主任浙江嘉兴一认证网友发帖曝光桐乡市公证处主任年收入超80万,桐乡且该公证处可能存在做假账、被曝公费旅游不申报、年入借考察之名吃10万元大闸蟹等问题。纪委调桐乡公证处上级单位桐乡市司法局副局长朱莉萍19日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浙江证处主任还不能确定以上问题是桐乡否属实,目前桐乡纪委已成立调查组调查此事。被曝 公证处主任被曝年收入80余万 17日,年入一名为“枫杨树”认证网友在桐乡当地论坛发表《桐乡市公证处的纪委调领导,你用公款去吃了、浙江证处主任拿了、桐乡玩了,被曝就请提供明细账单》一帖,年入曝光2010年时桐乡公证处主任年收入高达80余万。纪委调 该帖还称,2010年该公证处用于食品、礼品、餐费、考察费等消费接近一百万,但公证处编制人员仅3人,且支出并无明细账单。 同时,帖子还曝光2010年公证处等相关人员曾以考察的名义去阳澄湖吃螃蟹,并报帐十几万。 发帖者认为,公证处有做假账嫌疑,且该单位发放工资、提加工资、外出考察等等事项未向上级单位审报审批,已经违规。 对于此事,当事方桐乡市公证处未作表态,而公证处主任沈吉龙本人今天也未在单位露面。桐乡市宣传部称,一直在找他,但找不到,他手机关机了。 公证处身份存疑:非盈利机构自负盈亏? 据了解,桐乡市公证处曾是桐乡市司法局的内部机构,2002年经历转制后成为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目前,共有事业编制人员3人,其余均为合同制员工。 转制后的公证处成了自收自支、财务独立核算的独立法人。自收自支是否意味着自负盈亏?朱莉萍表示这个不好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六条规定: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自负盈亏与公证法所规定其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要求,是否存在矛盾?需要考虑收入会否影响公证结果的公正性? 杭州六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曾瑞胜表示,理论及实际上,个别公证员的公证结果存在不公,风险确实加大。 既然是财务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桐乡市公证处财务状况又如何? 据了解,转制后,为激励工作人员发展业务,司法、财政、人事三部门联合发文,提出了提成制度,完成一定基数额度内可获得25%提成,而超过额度则可得28%提成。 2002年当年,桐乡市公证处业务收费100万。 “随着公证事业的发展,近几年公证业务越来越多,数额越来越大。”朱莉萍介绍,2007年,公证处的提成比例,在基数内提成被改成了20%,基数外不变。 2012年,公证处的提成制度仍有所保留,但已被封顶政策所限,编制内三人最高所得总和不得超过90万。 朱莉萍表示,并不清楚公证处近年来的营业收入、利润以及成本状况等准确数额。 而据记者了解,桐乡市公证处在编公证员每人每年需完成的业务基数已经达到500万元。 桐乡市纪委已设立调查组介入调查 网友举报的相关内容是否属实,朱莉萍表示目前还不确定,“但目前桐乡市纪委已经设立调查组调查此事。” 网友所提公证处领导吃10几万大闸蟹等信息,朱莉萍也表示尚未得知。 据了解,桐乡市公证处作为事业单位,包括公务考察等在内,可支配办公费用开支额度为30%。 而对公证处所用经费等收支状况是否需向司法局汇报,朱莉萍未置可否。她说:“司法局对公证处的管理目前确实还尚在探索中,也确实存在一些微观管理上的不到位。” 据了解,桐乡市公证处现行收入的方案适用时间为一年,今年底,公证处工作人员每个人都需要将工资收入书面上报司法局,而司法局等也将汇同人事、财政等相关部门依情况再做调整。 而据媒体报道,仅浙江一地目前共有92家公证处,多数已处自负盈亏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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