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代金券 受限太多成“鸡肋
天下没有免费的餐饮晚餐。“满100元送50元代金券”,代金多成“满100元送一道菜”,券受这种套用商场返券模式的限太促销活动,如今又在市区餐饮圈中流行。鸡肋不少消费者冲着促销去消费后却发现,餐饮由于餐厅设限过多,代金多成返券、券受送菜等看似很“优惠”的限太举动,实际上成了“鸡肋”,鸡肋并没有带给顾客想象中的餐饮实惠。 办张金卡送12张饮品券 近日,代金多成徐女士等人在市区永兴路一家餐厅用餐时,券受服务员给他们推荐办卡送券活动,限太办2000元消费卡可送600元的鸡肋代金券。徐女士动心了,当场办了一张2000元的金卡,获得12张50元一张的代金券。 几天后,徐女士再次来到此餐厅,准备用送的代金券请几位朋友吃饭。没想到结账时却被告知,一次只能使用一张券,且只有很少几个品种的饭菜可以使用,其他大部分新品饮料、啤酒等都不能使用券。再查看饮品券时,徐女士发现这些券还标明“有效期两个月”,这就意味着从现在起的一个多月内,她要到此餐厅去12次,才能用完这些券。“闹了半天,是想让我们再多掏钱来消费啊!” 使用代金券才知种种限制 记者调查发现,很多餐厅在宣传返券的横幅或提示板中,都没有写明有关代金券的使用限制,但在实际使用中却限制消费时段、限制用量、设置酒水海鲜特价菜品不参加返券等“规矩”。 “只限堂食,不外卖”;“酒水饮料及茶水不得抵用”;“每次限用一张”;“使用时间:上午11时至下午2时”……这些限制令消费者用起券来头疼不已。手上已经有了四五家餐厅代金券的杨先生有些气愤地说:“如果第一次消费的时候,店家能事先说明用这个券还有这么多规矩,我宁愿不要这赠券,而去其他餐厅消费了。” 代金券限定侵犯自由消费权 “消费返券额度定在50元,还有种种限制,这都是有玄机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酒楼负责人告诉记者,一般人拿到代金券后,往往为了花掉赠券,都会再来消费。而50元不够消费一次,顾客还需再添现金。另外,酒楼对使用代金券设限制,目的就是让顾客每次都有券,每次都用不完。小额返券既能引来顾客,券的使用率又低,无疑对餐厅是利大于弊。“代金券只不过是一个消费‘诱饵’”。 我市法律从业人员叶锋表示,商家单方对消费者使用代金券的时间、金额、使用范围等作出限定,限制了消费者的权利,对消费者是不公平的,侵犯了消费者自由消费的权利。因此,商家单方作出的限制性规定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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